汤阴,民族英雄岳飞的故乡。
1996年11月,在这片素有爱国拥军传统的热土上,全国首家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”成立。一年之后,“巡回法庭”的创建连同它的种种做法,被冠以“汤阴经验”而备受关注,迅速在中原大地生根发芽。
1996年3月,河南省汤阴县人武部新一届班子刚刚上任,接二连三的军人军属涉法纠纷难题摆在了他们面前。
必须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!在军地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,汤阴县人民法院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”正式挂牌成立。
军嫂谭荣英对巡回法庭的作用体会尤深。这位下岗女工1995年在县医院做手术输血时被染上了丙肝。为了让丈夫安心服役,她独自承受着巨大痛苦在传染病房一住就是70多天!由于医院、供血单位的相互推诿,县里的医疗鉴定不符合事实,她没有获得分文赔偿,而用于治病的借贷已高达9万元。总得讨个说法吧!她一边四处求医,一边拖着病体踏上了漫漫的上访之路。
就在谭荣英近乎绝望之际,巡回法庭受理了此案。在查清事实后,巡回法庭及时作出一审判决:判处3被告赔偿谭荣英13万余元的医疗费。
把维护法律公正和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统一起来,让军人军属投诉有门,请求有果,是巡回法庭创办的目的。运用司法手段落实党的拥军优属政策,是巡回法庭的根本宗旨,它赢得了军人军属和广大群众的称赞。
汤阴县经验一传出,迅即引起军地双方的关注和反响。军委、总政和济南军区先后转发了他们的经验。1998年2月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军区决定,在全省人民法院和人武系统推广汤阴县的经验。
“汤阴经验”被推广后,安阳市军地双方在实践中发现,原有的维权运行机制随着形势的发展,某些方面显得不够科学合理:因为“立审不分”,与审判制度改革脱节;因为不会举证或举证不清,维权力度受限;因为“执行难”,维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……针对这些新情况,他们着眼于维权工作的深层次发展,在反复探索论证的基础上向原有机制“开刀”。
而今,他们已形成了以“领导小组”为龙头,“涉军案件办公室”为主体,“法律咨询站”、“维军律师事务所”为纽带的“四位一体”工作机制。
日臻完善的“汤阴经验”,犹如一朵盛开的鲜花,引来了中原大地上的“百花齐放”。
现在,市、县(区)、乡、村四级“维军”工作网络,已遍布整个中原大地,为驻军部队和军人军属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援助。2001年1月2日,最高人民法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文,要求各级法院、人武部门建立有效工作机制,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军案件,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。
资料显示:截至目前,河南全省各级法律服务组织为军人军属寄发《公开信》、《法律服务卡》210多万张(封),接待咨询投诉2万多人次,协调解决涉军纠纷1200多件,受理涉军案件3000多起,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,较好地解除了官兵的后顾之忧,鼓舞了官兵的斗志,赢得了部队、广大军人军属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。